婚禮前三天,林梔把請帖全部換了。
新郎名字從“周衍”變成了“沈時越”。
沈時越,那個三年前把她一個人丟在手術室門口、簽完分手協議就出國的男人。
我以為我看錯了,反複確認了三遍。
林梔站在門口,眼眶紅著但語氣平靜:
“他腦瘤晚期,最多還有四個月。”
“他說這輩子最大的遺憾,就是沒能和我穿一次婚紗。”
“周衍,我隻是想讓一個快死的人走得安心,婚禮結束我就回來。”
我指著那遝重新印製的請帖,聲音在發抖。
“所以你用我們的婚禮、我們的酒店、我請的賓客,去嫁給別的男人?”
她沉默了很久,最後隻說了一句話。
“你不會懂的,他為了我才沒去做手術,拖到了晚期。”
我沒再說話,看著她拿走了我西裝口袋裏的婚戒。
等她離開後,我一個人在空蕩蕩的房間裏站了很久。
最終,我重新設計了一版請帖。
隻不過這一次,新娘的名字不再是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