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達沒有勞煩侍衛動手。
女子還是很拘束的,她並不清楚李達要對自己做什麼,更不清楚為什麼自己明明是進宮當宮女的為何不去京城要在這個地方落腳,而且還受到了像犯人一樣的對待,一點自由都沒有。
“今年多大了?”李達上下打量這身材高挑的女孩。
女子低著頭有些懼怕李達的說道:“回大人,小女子年芳十八。”
在明末時期,十五六歲就是女人婚嫁的年紀了,隻有兩種人例外。
一種是類似方婉兒那種大官家的姑娘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