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天庭神仙中地位最低的神仙,說是神仙其實連上天見玉皇大帝的資格都沒有,用現代的話說連個編製都沒有,
這位土地本就是嶺南縣的縣令為人公正,不畏權勢,在生前為嶺南縣做出了不少突出貢獻,死後受到當地人的供奉。而正好嶺南縣當時的土地被一個大妖給吃了。
天庭派仙人來斬妖,正好遇到這,於是天庭特封他為嶺南縣的土地。
這土地的修為恐怕還沒有趙凡高,如果這件事被天庭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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