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婚禮隻保留了納采、納吉、納征、親迎四個程序,但在議婚時開始出現了相媳婦和通資財的做法。
婚禮一般的都有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六步。但在宋朝的時候隻保留了納采、納吉、納征、親迎四個程序。
由於商品經濟比較發達,在議婚時,開始出現了相媳婦和通資財的做法。相媳婦就是相親,由男女雙方約定一個日期,雙方見麵,如果相中就在女子的發髻上插上金釵,成稱為“插釵”,如果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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