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萊茵剛剛關掉自己的傳呼器,就聽見樹林深處突然傳來悉悉索索的聲音,立刻拿起長刀站了起來,剛準備喊墨蓮就發現她已經睜開眼睛,手上拿著武器嚴陣以待。
猛地一下,萊茵一個回轉直接破空而出,似乎空氣都被劃出一道裂痕,冷光乍現。
“啊......”可是就在那千鈞一發之際,對麵竟然出現的是人的聲音,萊茵靈敏的收回自己的長刀,直接橫在那人的脖子上。
“哇哦,身手真好。”墨蓮的身邊也出來大約數十個人,將墨蓮包圍在裏麵額,人每個人手上都拿著一把槍。
在這個時代,用槍的很少,因為槍的聲音往往會造成更壞的影響,會招來更多的喪屍。因此,冷兵器才是最好的。但這不代表每個人都這麼想,沒有強壯的身體,自然不樂意和喪屍麵對麵的拚,那麼槍就是最好的武器。
喪屍很厲害,是因為憑借著本能隻懂得吃活人的血肉,行動緩慢四肢僵硬,如果長時間沒有進食的話會枯竭死亡。但隻要被喪屍抓住,那力氣可不是一般人能夠抗衡的。所以如果力量不強的話,槍的確不錯。
而喜歡大量用槍的人往往是在外遊蕩的喪屍獵人,這些人不願意受基地裏麵的人管教,於是自發的組織起來,在外遊蕩。但其實也不是完全的脫離組織,因為他們可以出賣情報,或者拿殺的喪屍數去換物資。
之前墨蓮覺得這些人簡直就是傻子,好好的基地不待,出來到處跑,這不是在找虐嗎。可是後來認識一個喪屍小隊的隊長,才明白他們不想注射那些病毒,總覺得變得不像人。可是又不想成為普通人那樣整天渾渾噩噩的過日子,沒有一點的遠見,假如有一天危險到家門口還不知道怎麼還手。
墨蓮覺得自己也沒權利置喙對方的觀點,但現在她可是明白了,尼瑪做一個自由自在的人多舒爽啊,現在被這個什麼萊茵看管著,這日子簡直沒法過了!
萊茵麵無表情的看著這書是個人,目光打量了一下站在前麵的一個絡腮胡子的男人,因為臉部的胡須實在是太茂密了,根本看不出臉部的輪廓和他的年紀。
“嗨,當兵的,誰讓你到這裏來的!”甕聲甕氣的嗓門像是破銅鑼一般,那雙墨綠色的眼珠子打量著萊茵和墨蓮,痞子一般吹了一聲口哨:“草,當兵的福利這麼好,隨身還可以帶女人!”
“哈哈哈......隊長,這個當兵的絕對身份不一般啊,出門還帶著女人......”身邊一個穿著嘻哈衣服的年輕人,紮著馬尾,身上無數個口袋掛著各種彈藥,將手上的槍扛在肩膀,笑嘻嘻的看著兩人。
“哈哈,就是......”周圍的人都跟著大笑起來,完全不擔心會把喪屍給招來。
“萊茵.伯頓。”萊茵收了自己的長刀,這幾個人雖然說話不好聽,但是沒有惡意,他自然也就不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