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湖國際的股東隻參與了這一個項目,這是當時李總為了防止被太多的束縛而定下的一個附加條件。
那幾個股東,壓根兒就沒在乎這些附加條件。
隻負責給錢,然後坐等收錢就行。
也不管李新月怎麼搞,完全是由著她一個人說了算。
隻是,他們都要了一套這裏的房子。
事實上,第一期別別墅區的業主,真正是非富即貴了。
隨便抓一個出來資產都是上千萬的主。
這個年代,上千萬那就是一個大概念。
李總常常在想,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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