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她媽媽的行為隻能說是違法,構不成虐待。”趙思雨馬上說。
“這要看法院怎麼認定,對未成年人造成嚴重傷害不一定隻有身體傷害。”
“她才七歲,你拆散了她和她媽媽,她以後跟誰生活?”趙思雨仍然不認同,徐雨澄這麼小的孩子最好還是跟媽媽生活在一起,哪怕她跟媽媽有矛盾,也比換個未知的監護人要好,因為徐雨澄沒有其他關係親密的親屬,到時候真的解除了她和媽媽的監護關係,法院可能會指定某個機構或單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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