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沒有來嗎?”薑芮書看了眼空無一人的被告席,向書記員劉一丹問道。
“是的,審判長,被告沒來。”劉一丹回答道。
薑芮書看了一下時間,“那就等一下,如果被告還是沒來就缺席開庭。”
這一等沒有等到人來,薑芮書拿起法槌敲了下,“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現在開庭。”
這是一個很簡單的租賃糾紛,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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