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筱歌眼睛一亮,就聽秦聿道:“另外收費。”
嚴筱歌臉一垮。
不過很快她就覺得這份律師函值了。
秦聿的律師函言簡意賅,主要表明了三點:第一,林錦隱私侵權無爭議;第二,法院隻看證據,請被告方不要煽動輿論。第三,二十歲還是小姑娘,該稱作巨嬰。
嚴筱歌看著最後一點差點笑死,林錦要再敢說自己年紀小不懂事,巨嬰妥妥逃不掉。
果不其然,律師函一掛出來,漸漸倒向林錦的輿論風向開始停滯,巨嬰什麼的,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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