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俞仔細回憶了一遍,肯定道:“確定。我住那裏大半年,基本沒有哪家在十二點後還放電視,就算放也不會放大聲,不然會被罵的。聽到吵架的時候我在吃男朋友帶的宵夜,準備吃完宵夜工作,所以時間我不會記錯。”
審判長思考片刻,沒有繼續發問,轉而問公訴人:“公訴人對證人鐘俞的證詞有無異議?”
公訴人表示要詢問證人,“案發當晚十二點半,你與你男友發生爭吵時,情緒是否激動?”
“是比較激動。”
“我發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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