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欣璐那天在工商局還是走掉了,她查過資料,以她犯的那個事,如果立了案是不會撤銷的,最長期限是二十年,也就是說二十年後,她才能堂堂正正做回江璐。
其實她可以去自首,但她不願意,在她看來,這是一報還一報,她和郝承晟兩清了,況且她為此也失去了很多,兩個人應該是半斤對八兩,誰也沒討著好。
藥皂的事她再想辦法,反正商標權還在她手上,隻要能重新光複“華光”,就算不是以她的名義也可以接受。
既然計劃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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