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殺人案被抓緊京兆府的,通常都不會有太好的待遇。
如果隻是疑似犯案,上了公堂還需要再另行審理,搜集證據,那是另外一回事兒。
但是像顧氏這樣,主動到府衙來投案自首的,便不需要再審理什麼。
找上苦主人家也的確說本來就要到京兆府來報案。
這事兒便真沒什麼好問的了。
當堂叫顧氏簽字畫押,就把人押進了天牢裏去。
當堂沒有判她刑法,是因為那會兒她尚且是將軍府的當家主母。
這上頭又可以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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