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著,霍錦拿出準備好的合同來,遞給駱方寧:“這是我起草好的合同,你看看有沒有哪裏需要改正的,若是沒有,等公司注冊了之後,我們就正式簽約。”
霍錦起草了兩份合同。
一份,是駱方寧當她珠寶公司的經理人的合同。
一份,隻是設計師的合同。
兩者是不一樣的。
當經理人,要管理公司業務經營和發展,待遇自然是不一樣的。
但是設計師的話,就隻是設計師的待遇了。
駱方寧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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