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從內閣獲悉問題的症結所在後,朱由檢仍舊采取了後世較為成熟的做法。
任期結束前,所有官員分別對其他人用文本進行評價,之後彙總上報。
吏部再根據其他渠道的相關資料,對官員的政績進行綜合評定。
本來朱由檢打算采取在行省、府一級設立吏部分支機構,用於對下級官員進行考評的方式。
後因考慮到,這樣一來,極有可能形成新的利益團體,造成官員抱團的現象,所以最後他還是打消了這個念頭。
其實以大明現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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