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闞州的武術界有條不成文的規矩。
凡是登門踢館者,需要和武館相互簽訂一份生死狀。
無論誰生誰死事後都不能再找對方麻煩!
倘若踢館者拒絕簽訂生死狀,那麼繼續踢館的話就會被視為尋釁滋事,然後被治安司或者治安署進行拘捕!
倘若被踢館的武館拒絕簽訂生死狀,那麼武館就需要自行解散,且館主永久性不得再創立武館!
說白了。
在簽訂生死狀後。
雙方不論鬥到你死我活,那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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