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樂山沒費多少時間,就找到一個願意出庭作證的女孩子。
女孩兒和任舒然有同樣的經曆,也被王向明強迫過,也離開了王向明的公司,也沒有報警。
但與任舒然不同的是,她沒有丟掉王向明強迫她那天,她穿的衣服。
甚至,不是耿樂山找的她,而是她找的任舒然,任舒然又把她帶到了廣廈事務所。
女孩兒叫袁靜,和任舒然一樣,是個眉眼很漂亮的女孩兒。
但她太瘦了,瘦的皮包骨頭,讓她看上去並不是十分的漂亮。
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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