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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什麼?什麼我不是江黎?你在說什麼呢。”

“這些事,你怎麼可能知道。”

“我......”

還沒等江黎想法子把謊圓上呢,林正寧就接上了她的話,聲音冷冷的:“那個小白臉跟你說的?”

除了他,村子裏不可能有第二個人知道這些。

江黎怔了怔,這才意識到她自個兒給自個挖了個坑!

這事兒沒法解釋。

解釋清楚了就露餡兒,不解釋清楚他吃醋,還是轉移話題吧。

“哎你看,那邊來了兩個小姑娘,那就是我想要的目標客戶。”

說完她立即抬手招呼:“美女,美女,兩位美女!”

這年頭,哪有人敢這麼明目張膽喊別人美女的?

林正寧無語的看向她,丟人的隻想背過身去,假裝不認識她。

那兩位科研人員聽到有人喊“美女”,一時愣了愣,接著對視一眼,都噗嗤一聲笑了出來。

她們手挽著手來到江黎麵前,好奇看向她:“你喊我們?”

“是呀,兩位美女,我家裏頭急用錢,就讓老公上山抓了兩隻野兔,又不忍心賣給別人吃,就想出來找個麵善的人,賣出去當寵物養著。我瞧兩位美女麵善的緊,就想問問你們,願不願意帶回家去。”

那兩位美女聞言立即蹲下身去看那兩隻野兔。

這兩隻野兔已經被打理過了,毛發幹幹淨淨的,耳朵高高豎著,被放在了一個跨籃裏,籃裏鋪著小花布,還放著些青菜和胡蘿卜,看起來又幹淨又可愛。

女孩子看了沒有不喜歡的。

果然,這兩個美女看完之後,也是心喜不已,但她們還是有些猶豫。

“我們沒養過兔子,這能養得活嗎?要是養死了,我會嚇死的!”

“能養得活,您就放心吧,這野兔跟那種家養的兔子不一樣,生命力特別頑強。您剛開始帶回去,它可能會由於換了環境有些萎靡,但慢慢適應幾天,馬上就活潑起來了。”

“您帶回去之後,不要喂含水分太高的東西,像白菜幫子、西瓜什麼的,千萬別喂。其他的就很隨意了,隻要記得飯喂幹的,多喝水,保證兔子健健康康的,至少能活個五年八年的。”

“是嘛!”

兩個美女聽了,果然心思活泛了起來。

她們從繁華的大都市來到鄉鎮,看電視沒信號,看書還買不到,整天下了班就不知道幹什麼,無趣的緊。

大院裏又不讓養貓啊狗啊的會亂叫的動物,怕影響大家休息,可養兔子,那就一點問題都沒有了。

“多少錢?”

江黎見她們已經鐵了心要買,立即道:“我看兩位美女麵善,又長得漂亮,這樣,這兩隻兔子,連這竹籃子,還有這些我準備好的能夠它們吃四五天的飼料,五十塊錢全給你們了。”

五十塊錢?

林正寧有些驚訝,這要是賣兔子肉,頂多也就賣二十塊錢。

賣活的應該更便宜,結果,她竟開口要價五十,這人家能買嗎?

他還疑惑的時候,那兩個美女已經掏出錢包,拿出一張五十的遞給了江黎。

“那兔子我們帶走了,謝謝你啊。”

“好咧,祝你們相處愉快!”

江黎熱情的揮了揮手,然後立刻開始舉起那張五十的查看,確定是真的之後,又把之前賺的錢拿了出來,臉上的笑容更燦爛了。

“四百八十二!”

這一趟出來賺的錢,都能趕上一般人的年薪了。

而且,最讓她高興的是,經過她的觀察和實地查驗,這一世縣城的情況,和上一世一模一樣,她過去積攢的經驗都能排得上用場了。

“正寧,我們成功了。”

江黎興奮的抓著林正寧的胳膊又蹦又跳,像個孩子一樣。

林正寧卻有些高興不起來。

因為他自認為他對江黎唯一的吸引力,就是手裏頭還有點積蓄,能養得起她,能比別的男人給她更好一點的物質享受。

可現在,他發現她的賺錢能力比他還厲害,照這個狀況發展下去,遲早,她的積蓄會超過他。

到時候,她就更看不上他了。

“正寧,你怎麼了?”

江黎高興了半天,卻見林正寧沉著臉,一言不發,半點高興的樣子都沒有,心中的喜悅頓時被澆熄了大半。

“是我說錯了什麼嗎?”

林正寧搖頭:“走吧,回家。”

他收拾好東西,推起自行車就要走,卻又被江黎拽住。

“別著急啊。正寧,自從我嫁給你,我就一直在花你的錢,這次我掙錢,賣的也是你從山上獵來的東西,所以這錢是我掙的,但也是你的。”

林正寧聞言立即道:“我的就是你的,不用分那麼清楚。”

“我知道。”

江黎並沒有因為林正寧的冷言冷語,而態度有所改變,語氣依舊溫柔。

“我知道你相信我,不會因為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跟我計較。但,我確實欠你的太多。今天這錢,就讓我做一次主成嗎?我想在縣城買點東西。”

“你想買什麼就買,用不著問我。”

林正寧本來有些不安,有些鬱悶。

聽江黎絮絮叨叨這麼半天,也有些不耐煩。

忽然聽到“兩口子”這三個字,刀鋒似的心臟瞬間就注入了一股暖流,連語氣都不自覺變軟了幾分。

“那成,你陪我一起,咱們去商場逛逛。”

結婚一年,一直是林正寧給她帶各種各樣的吃的用的穿的回來,她卻從來沒給林正寧買過什麼,今天好歹賺了一筆錢,她怎麼也得表示表示。

進了商場,江黎拉著林正寧直奔賣衣服的地方。

林正寧還以為她是想給自個兒買衣服,哪知道兩人來的竟然是男裝區。

都到了這個份兒上,林正寧還是下意識的覺得,江黎是想給那個小白臉買衣服,臉色便沉沉的不好看。

直到江黎拿著一件墨綠色的風衣走過來放到他身上比量,對比了一下他偏黑的膚色,搖搖頭,轉身又拿了一件咖啡色的針織毛衣過來。

嗯,膚色倒是相稱了,可是這柔軟的質地又跟他彪悍的風格不搭。

林正寧疑惑的看著她,半晌才反應過來:“你在給我挑衣服?”

“當然,能讓我買衣服的男人,除了你就是我爸,我爸那德行,我暫時想不想認他都得考慮考慮,別說買衣服了。”

有了九十年代二十世紀的審美,再看現在的衣服,江黎是怎麼看怎麼覺得土,不順眼。

好在林正寧長得高,頭身比例也不錯,人稱著衣服,反倒能把不怎麼樣的衣服給稱的很板正。

最終,江黎看中了一件藏青色的寬鬆外套,一條黑色的尼龍長褲,這還不算,她又拉著林正寧,堅持給他買了一雙登山鞋,這才算完。

這麼一套買下來,又花進去了七十多塊錢。

林正寧知道這是江黎的辛苦錢,舍不得她就這麼花掉,見她還要給自己買新襪子,忙強行拉著她走出了商場。

“家裏還有兩雙襪子,用不著買新的。”

“兩雙怎麼能夠,替換的也太緊張了。正寧,我不是亂花錢的人,可是,該花的錢也不能硬省。咱們先把起碼的生活保證好了,才能舒舒服服的專心賺錢,你說呢?”

林正寧道:“我已經很舒服了。”

他不是個貪圖享樂的人,在他的意識裏,哪怕每天疲憊不堪,隻要日子踏踏實實的,他心裏就能很舒服。

可江黎明顯不這麼想:“反正咱們已經買這麼多了,不差那兩雙襪子。我去給你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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