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想好好活下去,治病的事情當然宜早不宜遲,卓雲喬問沈建華:“你說,我也給單位打個借錢的報告怎麼樣?”
原主的工資是每個月三十九塊錢,她覺得每個月還十九塊,留下二十塊應該可以,畢竟她現在是有空間的人了。
沈建華應道:“好,你也試試,趁著現在娃娃還都小,平時花不了多少錢。”
“我媽今天在醫院聽雲峰說了治病的事,說他們存的一千二都可以給咱們用。”
卓雲喬之所以告訴他這事,一是為了減輕他的心理壓力,另外也是給自己以後賺的錢找個來處,到時候就說娘家不要她還錢。
誰知沈建華聽了臉色一變,表情很是尷尬:“那個,我媽應該幫不到咱們,家裏的情況你也知道......”
卓雲喬忙說:“沒事,總不能為了我治個病,全家都不過日子了吧,要是單位能給借,也就差不多了。”
沈建華有些愕然,他沒想到她會這麼說。
他家的經濟條件一直很不好,父親十一年前就去世了,母親還是家屬。
他們兄弟姊妹四個,沈建華是老大,大妹早就結婚了,弟弟去年剛成家,花光了家裏不多的積蓄,現在小妹還在上初二。
當初沈建華和原主結婚時,兩個人工作才兩年,都沒存幾個錢,是原主娘家把新被褥和衣服鞋襪全包了,沈媽幾乎等於沒花錢就娶了個兒媳婦。
當然,九年前他們的結婚儀式很簡單,住的房子是單位的,也沒辦酒席。
新家唯一的家電是一隻手電筒,至於家具,當時隻有一張大床、一張飯桌加一個大木箱,後來沈建華靠自學的木工手藝慢慢又添置了一些。
有了孩子以後,原主的親媽秦鳳蘭同誌,充分發揮了自己手巧的優勢,大女兒全家的布鞋,孩子們每年過年的新衣,都是她早早做好了送來的。
另外家屬排分的瓜瓜菜菜,秦鳳蘭更是隨時給大女兒家送來,她的理由很充分,閨女靠不上婆家,當然要靠娘家幫襯了,誰讓這個女婿是她一眼就看中的呢?
沈建華打心眼裏感激丈母娘一家,但他也心疼自己的母親,作為一個家屬,在父親走後能撐起這個家,已經很不容易了。
他剛工作的時候,每個月的工資全都交給母親,結婚後每個月改為交5塊錢,為這事,原主沒少發脾氣,可沈建華始終堅持這樣做,這是他倆在結婚前就說好了的。
他隱隱有種感覺,自己媳婦這兩天好像和從前不太一樣了,不那麼愛發脾氣了,也不數落自己了,對幾個兒子好像也比以前有耐心了。
卓雲喬見他好一會兒都不說話,發覺洗腳水已經不熱了,趕忙擦幹腳套上鞋。
沒等她起身,沈建華已拎起暖瓶,往她泡過腳的盆裏添了些熱水,很自然地脫掉鞋襪,把腳放進去泡起來。
卓雲喬:呃,這麼不生分嗎?
她隻好假裝已經習慣了,神情自若地進了西屋。
卓悠然小朋友已經趴著睡著了,卓雲喬把小人書拿開,輕手輕腳幫她脫掉棉衣棉褲,將她的棉衣疊成個小枕頭,讓她睡在兩個大枕頭中間。
想想這兩天安排睡覺的事,她還真是有些慶幸,這萬一要是穿到了原主剛結婚時,家裏還沒小孩,那得多危險啊!
當然,危險的很可能是沈建華,畢竟沈建華是20歲就結婚了,而自己已經28歲了。
不過,她卓雲喬有那個膽量和臉皮啃嫩草嗎?
......
真是越想越覺得尷尬,她趕緊和小侄女鑽到一個被窩裏。
聽到沈建華進屋關門的聲音,她連忙閉上了眼睛,怕啥?反正誰也叫不醒一個裝睡的人。
不好,他的腳步聲怎麼走到自己身邊來了?他不該從另一邊上床嗎?
啊啊啊,他想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