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招,是對比字跡。
一個人的字跡就算千變萬化,如果是同一個人寫的,始終會看出一些痕跡來。
大家都看到,書卷上的字跡非常工整,行雲流水,一筆一畫,霸氣十足。
很多人都在感歎,書卷上的字,寫得很美!
方辰很是無奈,他最討厭寫字!
因為方辰是穿越過來的現代人,以前從來都沒有寫過毛筆字。
來到這個世界後,每次寫過的東西,其他人看過後,都會震驚,覺得不可思議!
不但是醜,是太醜了!
既然要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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