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以為這次的教訓會讓唐寧警醒起來。
可我沒想到是我太天真了。
唐寧他不僅沒改,反而更加變本加厲起來。
周末,有同事結婚,邀請了我。
想著要去參加婚禮,打扮的不能太寒酸。我便想著戴上結婚時候買的金項鏈,也算是個飾品。
可我萬萬沒想到,當我打開抽屜時,裏邊的三金卻不見了蹤影。
我的金手鐲,金項鏈和金耳釘竟然全都消失了。
我們租住的地方是個城中村,治安不好,人也很雜。
所以,沒有任何遲疑,我的第一想法就是報警。
然而當我拿出手機後,唐寧卻突然把它搶走了。
“老婆,有件事,我想跟你說”
看著唐寧忐忑的樣子,我有種不祥的預感,幾乎我立刻明白,這東西是他拿了。
“三金我拿去賣了”
果然如我所想,這事是他幹的。
我感覺我的心像是被鈍了的刀子割肉一樣的疼,說不出是失望還是什麼。
偏偏我越難受,腦子就越清醒。
“為什麼”
“小偉交了女朋友,女方那裏非得讓買鑽戒”
“爸媽身上都沒錢,我也是沒辦法”
“真真,你放心,以後我肯定給你補回來。”
我笑了,笑著笑著眼淚就出來了。
“你拿什麼給我補?”
“拿你一個月六七千的工資?”
“唐寧,你有什麼權利動我的東西?”
那三金是我們結婚時候買的不假,可那時候唐寧家裏說沒錢,唐寧也不想父母為難,就想著把這個禮數免了。
可好歹是結婚一場,即便沒有婚禮,也沒有彩禮,我還是盡可能的想要一些儀式感。
於是,我花了整整三個月的工資,買了這套金飾。為了唐寧的麵子,我謊稱家裏這是他送我的。
我盡心盡力的為他著想,可他卻是如何回報我的呢。
難道他真的覺得我就隻配跟他過苦日子的嗎?
當初追我的人不隻是他一個,我選他是因為他老實,對我好。
可我沒想到,他不隻對我好,對他的父母親人更好,好到可以隨時犧牲我。
或是沒想到我說的這麼直白,唐寧動了動嘴,什麼都沒說出來。
隨後把頭深深地低了下去。
以前每次看見他這副樣子,我都忍不住心疼,可這幾天接二連三的事情讓我覺得其實這一切都是他自找的。
他就是個伏地魔,心甘情願的做家裏的掙錢武器,可我不想。
我是個活生生的人,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追求和愛好。
我不是唐寧的附屬品,更不是他弟弟的存錢罐。
我心裏再次把離婚這事翻來覆去想了幾遭。
我實在無法忍受唐寧這一而再,再而三的抽瘋行為。
可這畢竟是大事,我雖然在心裏籌劃,但到底沒說出口。
隻是我不想再跟唐寧說話了。
我們開始冷戰。
可憐見的,我們租的房子太小,即使鬧矛盾,我們都沒法做到一人一個房間,隻能在不大的床上一分為二。
真是可笑又可悲。
我有時候覺得人生真是一件很難以捉摸的路,從小到大,我順風又順水,雖然有小打小鬧,可從未有過大風大浪。
可怎麼結完婚後,感覺所有的苦難都找上了我,我幾乎覺得沉重的喘不上氣了。
我原以為這已經是最壞的結果,然而沒想到,後來發生的一件事,讓我們婚禮徹底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