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影又將“洪七”“洪八錢”“洪四雲”等人的賣身死契放在馮奇誌的桌麵上,“他們都是少爺的人,他們的財產自然就是少爺的財產,為何還要在外以少爺之名招搖過市?”
律朝的法律規定,簽了賣身死契的下人是主家的仆人,同時也是主家的財產。
仆人不能擁有自己的私產,若是一經發現仆人有私產,則立即會被主家收回,輕則一頓好打,重則亂棍打死。
在京城府尹衙門外有百姓“咦”了一聲:“居然還有這樣的做法。”
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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