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明世宗朱厚熜後來之所以能發起“繼統”與“繼嗣”的“大禮議”之爭,則主要是有以下三點原因:
第一、“入統必先入嗣”,強調的是皇位獲得過程上的合法性,所針對和約束的對象應該是尚未實際獲得皇位的潛在繼承人,所以“入嗣”是必須在皇權傳承之前完成的程序。
而當朱厚熜已經成為事實上的皇帝時,程序上是否合理與合法,對皇帝的統治權利就不具備決定作用和約束力了。
同時皇帝出於對本生宗族情感上的認同,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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