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瑜,你醒醒!你還好嗎?”裴子默去拉簡瑜的胳膊,卻發現她虛弱得站不起來。
裴子默身邊還跟著一個西裝革履的年輕男子,正表情嚴肅地瞪著站在眼前的兩個警察。
“劉警官,根據我國憲法第37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警察機關執行,不受逮捕。因此,你們的非法拘禁,是一種嚴重剝奪公民身體自由的行為!”
裴子默帶來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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