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留下的煙頭和口香糖可以不理,那是凶手故意用來迷惑警方視線的小工具,凶手可能並不抽煙,也不吃口香糖。”
“凶手很清楚受害者的行動軌跡,作案前他應該是事先挑好目標,再進行跟蹤,然後找準時機作案。”
“受害者身上都沒有反抗痕跡,以此證明,受害者都是主動上車的。”
“我目前能給出的心理畫像,凶手應該是兩個人,一男一女,聰明,反偵察能力強,有體麵的工作,人際交往關係不錯,也許兩人同居,也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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