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秦氏便把那孩子的家中遭遇和錢老四也說了一遍,作為養父、養母,他們有權利知道那孩子的曾經。
錢老四聽聞後倒是沒有多說什麼,這是就年紀一事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已經十多歲了啊......”
與小秦氏一般,既是過繼,他也想養個年紀小些的孩子。
已經十多歲的年紀,早已經記事。
若孩子是個靠譜還好,若是還想著自己曾經的家,不好好在錢家待著,總歸是個禍患。
小秦氏原本也覺得年紀大了是個問題,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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