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世界裏,唯一能夠證明時間流逝的,就是收費廳櫃台上的電腦。
因為當我把車騎進加油站,我手機裏那8%的電量,就已經耗盡了。隻能以電腦顯示的時間,作為一個參照。
但實際上這個參照也是什麼都無法證明。
電腦顯示的時間依然是從2012年11月4號的0:45分開始,這一趟我離開加油站時,是這個時間。
我朝高速收費站方向騎行大約半個小時,手機顯示的也是2012年11月4號的0:45。
而我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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