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快讀
打開小說快讀APP
閱讀更多精彩小說內容
目錄
設置
客戶端

第24章

創作人寫歌,完全付出腦力勞動,所以按理說一首歌的產出收益是應該歸屬給創作人的。

但由於有節目的助推,在節目開播前,創作人、歌手、節目組三方之間簽訂了一個合同。

歌手,隻有演唱權,沒有額外收益。

也就是說除了在天賜的舞台上演唱這首歌,在其他任何地方唱都是違法的!!

而節目組則可以獲得百分之十的分成。

分成一般指各大音樂平台對這首歌的點擊量,下載量帶來的額外收益。

而剩下的百分之九十全都歸屬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

© 小說快讀, ALL RIGHT RESERVED

BEIJING YUEJIANTIANXIA TECHNOLOGY CO.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