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鑒於三人的前科,我和藍庭都一致斷定,裴家的大火就是這三個人所放,其目的可能是為了裴家的財產。
畢竟,當時的裴家是南澗鎮的首富,三個人狼子野心為了錢財,連救濟災民的物資都敢搶,這世上就沒有他們不敢做的事。
再聯想到李有德的錄音,他是2001年開始勒索朱恒安的,所以後來這三人之間肯定又發生了什麼矛盾,而那個時候的朱恒安搖身一變已經有錢了,而且還開起了公司。
三年前還是個吃不飽的小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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