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毛是我養了八年的貓。
宋時晏並不喜歡貓,追了我一整年後我終於鬆口時,他從外麵抱回來了毛毛。
“我撿的,漾漾,你喜歡嗎,喜歡就養著。”
八年來我給毛毛治過無數次病,喂藥,鏟屎。
吵架的時候。
這座城市唯一愛我的就剩毛毛。
它會叼來自己最心愛的小玩具哄我。
把自己的零食凍幹拖到我麵前。
用毛茸茸的腦袋蹭掉我根本止不住的眼淚。
毛毛是唯一不會離開我的人。
分手那天,他並沒有給我。
我問他憑什麼。
宋時晏啞著嗓子告訴我。
“毛毛是薑南的。”
“她就是養膩了拿給我養養,你要帶走,不行。”
我看著麵前十指緊扣的兩人,薑南手腕上新紋的刺青還泛著紅。
是個大寫的花體。
“J & S”
“毛毛呢,不是說一萬塊,就能還給我。”
宋時晏張了張嘴,半天也沒聲音。
薑南瞪大眼睛好像聽見什麼可笑的事。
“你還惦記那隻貓啊,他也沒說啊,我哪有時間管。”
“扔回老家,好像上周被隔壁狼狗咬死了。”
“他說你沒有一萬,這怪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