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眾人七嘴八舌的議論中,在李淑華和陳翠萍咄咄逼人的目光下,他隻能將地標移回去。
看著好不容易變成了自己的地,就這樣又要還給人家了,他就覺得比剜了他的心還要讓他難受!
但沒辦法,他如今是理也不占,輿論也不占,氣勢也不占,他隻得生生受下!
正想低頭灰溜溜地離開,李淑華擋住了他的去路。
“你偷了我的地不說,還打人,你以為這樣就完了?給我媽道歉!還有,賠醫藥費、精神損失費、誤工費!!”
袁世仁:“......”
最後,在眾人齊刷刷的目光下,袁世仁向陳湘翠道了歉,至於賠償,他仰起脖子,死活不賠。
“是,我是打了人,可你還拿刀砍了我呢!我沒有問你要醫藥費已經很不錯了,你還想讓我賠錢?做夢!”
眾人你一言我一語地說和,到最後,表示雙方各有損傷,便誰都不找誰賠錢了。
李淑華故意這麼說,目的並不是為了要錢,而是先一步掐斷了對方問她要錢的想法,而且她也知道,錢肯定是要不到的。
今天能達到這樣的結果,已經超出了她的預期太多了。
她沒讓自己淪落到上一輩子的厄運,這便算是勝利了。
但是,心裏這般想,她表麵上還是要繼續折騰的,順便將這兩年來她們母女所受的憋屈都吐了出來。
“你讓你的牛吃了我家的麥子,你偷我家的菜,你弄死了我家的雞,你搶了我家的秧田水,簡直是喪盡天量、缺了大德、黑心黑肺!這樁樁件件,你難道不該賠錢?!!”
“我家的雞養得好好的,就被你買藥藥死!你這樣的行為,是要被抓去判刑的!”
“我家的麥子馬上就要成熟了,你讓牛吃了我的麥子,你良心都讓狗吃了!”
“我家的桃子樹在田邊長得好好的,你非要砍,我看你是頭上長瘡,腳底流膿,壞到底了......”
袁世仁沒被抓到,自然是不認賬的。
況且,李淑華說的這些事,有些確實是他做的,但大多都不是他做的啊!
於是他據理力爭死不承認!
還嚷嚷著要李淑華拿出證據來。
證據李淑華自然是拿不出來的,一個村子人這麼多,又沒有攝像頭,誰知道事情是誰做下的?
要是有證據,李淑華早就找上門去了!
但是,這也不妨礙她在這裏指桑罵槐。
她平日裏話少,從不議論人是非,陳翠萍更是個老實木訥的,也許正是因為如此,才會讓人覺得她們母女倆好欺負。
所以,今天李淑華就是要借著這事,將村裏人對她們母女做的一切下作的事說出來!
她就是要讓大家知道,敢害人,就要承受被人當著許多人罵卻不能還口的準備!
給她玩陰的,她就給來陽謀!
有本事,就承認了,站出來跟她對罵!
沒本事就憋著,被罵死也活該!!!
她都活了一輩子了,終於明白了一個道理:發瘋使人快樂。與其內耗自己,不如發瘋折磨別人!
“喪盡天良,缺德背時!欺負我們孤兒寡母的人,就活該一輩子做窮鬼、餓死鬼!!!”
“死了也要下十八層地獄!!”
“不得好死!!!”
“做下這種缺德事,一定會報應到你的子子孫孫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