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現成核桃仁一大捧,用沸水泡,脫去上麵一層皮,然後搗碎,越碎越好。取紅棗一大捧,也要用水泡,泡到漲大的地步,然後煮,去皮,用小刀刮,刮出棗泥。
白米小半碗,用水泡上一天一夜,然後撈出來放在搗蒜用的缸鉑裏,用棒槌盡力地搗,要把米搗得很碎,隨搗隨加水,碎米渣滓連同汁水倒在一塊紗布裏,用力擰,擰出來的濃米漿留在碗裏待用。
最後,把米漿、核桃屑、棗泥和在一起倒在小薄銚(讀音如“吊”)裏煮,要守在一旁看著防溢出。很快煮出一銚子核桃酪,放進一點糖,不要太多,顏色微成紫色,棗香、核桃香撲鼻,喝到嘴裏黏糊糊、甜滋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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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涵墨被失戀了。
很狗血,李涵墨看著程遙和自家男朋友手牽手,親親密密的在首飾店裏買戒指,還聽見男朋友說:“上個月,涵墨就跟我說看中了這枚戒指,但是我還是覺得這個款式適合你。”
李涵墨坐在貴賓室裏,透過單麵窗,麵無表情,想起前兩天跟男朋友吵架,程遙特地打電話過來安慰,說盡了好話,她現在看著眼前的一幕,內心毫無波動,甚至有點想笑。
店長坐在李涵墨身邊,神色有些緊張,李涵墨和鄭庭來過已經不止一次了,別說店長,就是店員,看到鄭庭那張臉,都知道,這是李大小姐的男朋友。
李涵墨冷笑,現在已經這麼肆無忌憚了,真把我當傻子嗎?
站起身,伸手拍拍衣擺,把一枚鑲著碩大寶石的戒指戴在中指上,然後拿著手包,一手拉開貴賓室的門,然後目不斜視地從那對狗男女身邊走過,Shalimar獨有的東方鬆脂味輕輕飄過,隨手把頭發撥到身後,纖細修長的手指在耳後一晃而過,祖母綠的顏色在她指尖被陽光折射出一抹綠影,她的表情淡漠的就像陌生人。
程遙和鄭庭手裏還拿著那一對戒指,臉上的表情青了白,白了青,店長看著兩個人就快失控的臉色,差點笑出戲,趕緊斂了斂表情,一本正經地走到兩人麵前,還假惺惺地微微彎腰:“不好意思,兩位,這對戒指李小姐已經買了,麻煩請還給我們好嗎?我們還要清洗包裝送到李小姐那裏。”
程遙的臉色更難看了,想使勁從手指上把戒指拔下來,卻被一隻冰涼的手按住,店長按著程遙的手,板著臉:“小姐,不好意思,還是讓我們來吧,畢竟這麼貴的戒指,萬一有什麼磨損或者劃痕,我們都不好交代,更何況,這對戒指已經是李小姐的了。”
鄭庭悻悻地放下手裏的男戒,麵色極為難看,看著程遙,嚅囁了半天擠出一句:“我先去追她。”
等他拿出手機給李涵墨打電話的時候,李涵墨早就把他的號碼拉進了黑名單。
律師事務所的天台上,地上鋪著桌布,桌布上擺著滿滿當當的燒烤,李涵墨毫無形象地坐在桌布上,一頭大波浪卷發被她卷成了一個丸子固定在後腦勺上,袖子擼到上臂,高跟鞋扔在一邊,一手拿著羊肉串,一手拿著可口可樂,嘴裏塞得鼓鼓的,連咀嚼好像都變得困難了許多。
顧司珩坐在旁邊,看著李涵墨正舉著串,大口往嘴裏塞,時不時用胳膊在嘴上一擦,動作豪邁得就像個占山為王的女大王,表情十分猙獰。
“涵墨,你要是難受,咱們去喝兩杯,你這樣暴飲暴食,會影響身材的。”顧司珩把那些扔的到處都是的鐵簽扒拉到一塊,還用一張廢報紙包起來。
李涵墨嘴裏的肉還沒咽下去,瞪大了眼睛望著顧司珩:“我難過,你哪隻眼睛看到我難過了,還喝酒,就你那一杯倒的酒量還陪我喝酒,少來,我就是借這麼個機會吃個過癮,你是不知道,之前那混蛋說我長胖了,老娘活活吃了兩個月的草,饞死我了。”說完還往嘴裏灌了一口可樂。
顧司珩笑:“真不難過?我之前看你為了他節食減肥,我還以為你很喜歡他。”
“喜歡啊,不喜歡我幹嘛跟他在一起,但是,我還是更喜歡我自己,我就是咽不下這口氣,你說,程遙跟我多少年交情了,咱倆可是手帕交,從光屁股開始就是閨蜜,她居然截我的胡,這麼多年,難道我看錯她了?還有那個渣男,我在他身上花了多少錢,你算算,不行,我得把那些東西要回來。”
李涵墨使勁撕下一大坨肉,“我跟你說,眼瞅著我快30了,我媽天天在家催婚,當初答應和他在一起,多半也是扛不住壓力,但是我發誓我絕對已經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喜歡他,我李涵墨沒有哪一點對不起他,我就想著,感情總能培養的,隻要我努力學著去愛他,而且他也挺好對吧,可我沒想到啊,竟然是個渣,我居然也有看走眼的一天。”
說到氣憤處,李涵墨突然把手裏的鐵簽扔出去,直直紮進角落裏擺著的一盆多肉的土壤裏,動作粗暴,完全沒有李家大小姐的氣質和舉止。
“誰年輕的時候沒遇著幾個渣,是吧!你不難過就行,我還怕你想不開呢!”顧司珩輕輕拍了拍李涵墨的肩膀。
“我為他想不開,我呸,不行,不能讓人看我笑話。”李涵墨突然收斂了神色,一派嚴肅,目光炯炯地望著顧司珩,“從明天開始,把你身邊所有的青年才俊給我介紹個遍,我要相親,我要在30歲之前把自己嫁出去,而且我還要我男人全方位碾壓那個渣男。”
顧司珩簡直樂了:“你確定要去相親,你別把人家嚇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