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沈珈藍說,她的養父母在她七歲那年就辦了離婚手續,原因是長年在外地打工的養父,遇到了所謂的命中真愛,於是拋妻棄女,迅速辦好離婚手續,與命中真愛雙宿雙飛。
養母隔年二嫁,與當地一個鰥夫共組家庭,沈珈藍的後爸膝下帶來了兩個女兒,與養母再婚,又生了一個兒子。
家裏一下子多出四口人,養母和養父又很重男輕女,所以沈珈藍在家裏的地位一天不如一天。
到十歲那年,她在機緣巧合之下偶遇了親生父母,這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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