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再度醒來時,我已經失去了所有,隻有沈素寧坐在我的床邊。
「你醒了?」沈素寧的語氣中滿是擔憂,她小心翼翼地替我將病床搖起來,一個勁兒地噓寒問暖。
「有沒有哪裏不舒服?需要我叫醫生嗎?」
「這個高度夠嗎?」
「枕頭膈嗎?要不要我命人把家裏你用慣了的軟枕拿來?」
家?
這個字眼深深地刺痛了我。
我和沈素寧相識在青澀的大學時光。
沈素寧家庭條件一般,彼時還隻是一個領著助學金勉強維持生計的女孩。
穿著某購物軟件上最廉價的衣服,用著最基礎的雜牌化妝品。
白天的她要完成繁忙的學業,晚上還要到幾公裏之外的餐廳打工,日子過得遠比常人更加辛苦。
但她從來都沒有抱怨過自己的出身,反而,和同齡人的落差讓她更加懂得自尊自愛,更加上進好學。
我正是被她這一精神所打動,對她展開了猛烈的追求。
為了考慮女孩的自尊心,我隱瞞了自己是A市首富唐聖山獨子的事實,選擇以一個普通家庭學生的身份和她相處。
情人節瑞士空運過來的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花,我說是老破小花店打折買的。
高檔西餐廳的萬元燭光晚餐,我說是開業時搶到的免費代金券換的。
生日送的高定衣服,我說是某寶品質店低價入的。
就連她創業初期的第一筆融資,都是我幾經安排,讓人送到她手上的。不然,按照她當時的能力,根本沒有哪家成熟的公司和投資者願意駐足消費。
沈素寧一直以來的願望是希望能有一個完全屬於自己的房子。
為了支持她的夢想,我通知房地產公司以半價的水平以滯銷的理由拋售給沈素寧,而中間的差價由我替她補上。
在我一路的保駕護航下,沈素寧自認為「獨自」創業成功,拿著第一桶金,在寸土寸金的地帶買下了第一套房子。
也是她剛剛口中,我們住了五年的那個小家。
我以打工人的身份在自家不起眼的分公司裏安了個「副經理」的閑職,事少離家還近,最重要的還能照顧沈素寧的生活起居。
對於沈素寧野心勃勃,一點一點強大的模樣,我樂見其成,甘心為她付出一切。
如今的她早已是恒城赫赫有名的沈總,外界對她的評價無一不是年輕有為、女中豪傑,名下房產更是不計其數。
可我們依舊住在起初的那套九十多平的小房子裏,地段雖說還算可以,但終歸是小了些。
但是沈素寧隻是輕輕地抱著我,搖了搖頭說,「這是我夢想開始的地方,也是我們的第一個家。和你相守在這裏,總會讓我想起我們剛在一起的模樣。」
「堂堂大總裁住在這間小房子裏,說出去豈不是惹人笑話?」
她刮了刮我的鼻子,失笑,「傻不傻,這叫不忘初心——是我對你的初心。」
我天真的以為,沈素寧是個可靠、可愛、值得人相守一生的女孩。
等結婚之後,我就跟她坦白一切,所有人都無法將我們分開。
現在想來才發現我當時的想法是有多可笑。
在公司上市的第三年,沈素寧招了一個剛剛畢業沒多久的何堯助理,她樂嗬嗬得告訴我。
「要多給年輕人一些機會。」
我信以為真,還誇她懂願意給年輕人機會。
讓我沒想到的是,兩個人早已經背著我暗通款曲,狼狽為奸了。
回家。
回哪個家?
我腦海中會反反複複地咀嚼著沈素寧說的這個字。
隻覺得心中一片苦澀,我的家在A市,而不是這個小小的恒城。
連日來的幾場手術消耗了我所有的精力,我想開口說話,喉嚨卻幹澀到似乎被刀片刮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