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太子自小就有婚約,隻等我及笄就可以完婚,可一直到我十八歲,太子也不曾提完婚的事。
我知道太子厭惡我,他不肯娶我。
太子不止一次告訴我,他不喜歡我,他喜歡的是我繼妹。
太子也不止一次警告我,別仗著我與他有婚約,就欺負我繼妹。
我知道,憑太子對我的厭惡,憑太子對我繼妹的喜歡,我們的婚事不會成。
我想過主動提出婚約,可我的父親林相林大人不同意:“你是什麼身份?也敢退太子的婚約?你不要命了!”
太子不肯娶我,皇家又不許我退婚。
一年又一年,我成了京城人人笑話的老姑娘。而我的繼妹林婉婷卻正值豆蔻年華,芳華正好。
她與太子出雙入對,皇上和皇後也很喜歡她,不止一次說,要招她當兒媳。
也是,比起繼妹的活潑俏麗、鮮活明豔,成天窩在家裏,拿刀解剖兔子、青蛙的我,就是一個怪胎。皇上和皇後不喜歡我,默許太子與我繼妹來往,實屬正常。
就像我那個娶了後娘,就變成了後爹的親爹一樣。他不僅默許太子和繼妹來往,還為他們製造機會,對外放出我醜陋不堪,不孝不悌的惡名聲。
世人說的沒有錯,有了後娘就有了後爹。
自打我娘死後,我爹繼娶我娘的庶妹,林家就不是我的家了。
我在這個家就是個外人,唯一的作用就是守住與太子的婚約,等我繼妹長大,然後婚約換人。
......
我繼妹及笄那年,皇上下旨宣布了林家嫡女與太子的婚期。
沒有意外,那個林家嫡女不是我,是我的繼妹。
婚約換人了,我在這個家唯一的作用也沒了。我收拾了行李,準備繼承師父的遺誌,去四處行醫,卻不想......
他們這群人狠到,連我最後一絲價值都要榨幹。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林氏長女林初九,溫婉端莊,賢良淑靜,德才兼備,蕙質蘭心。其父林尚書為朝廷肱骨之臣,教女有方,家風嚴謹。林氏女自幼習琴棋書畫,通曉詩書禮儀,更兼醫術精湛,仁心仁術,實乃閨閣典範。
蕭王蕭天耀,朕之手足,乃先帝幼子,文韜武略,英姿勃發。其鎮守邊疆,屢立戰功,保家衛國,功勳卓著。今已及冠,尚未婚配,朕心甚憂。
今觀林氏女與蕭王,郎才女貌,天作之合。林氏女之溫婉,可撫蕭王之剛毅;蕭王之英武,可護林氏女之周全。二人相配,實乃天賜良緣。
特賜婚蕭王蕭天耀與林氏長女林初九,著其三日內完婚。欽此!”
林初九收到聖旨的時候的,人都傻了:“蕭王,蕭天耀?皇上為我和蕭王賜婚?”
“怎麼,林姑娘你這是對聖上的旨意,不滿嗎?”傳旨的大太監,居高臨下地看著跪在地上的林初九,語氣輕蔑,姿態傲慢,完全不把林初九看在眼裏,即使林初九即將嫁給蕭王,成為蕭王妃。
不滿?
她當然不滿了!
她怎麼可能滿意!
若是三個月前,她還不說什麼。
三個月前,蕭王還是俊逸無雙,風姿過人,東文威名赫赫百戰百勝的戰神王爺,更是東文皇室第一個即將衝擊武神的高手。
如果是三個月前,憑林初九的身份和長相,是怎麼也嫁不進蕭王爺府的,甚至連多看蕭王爺一眼,都會被人鄙視,說她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可蕭王很倒黴,在衝擊武神前遭遇暗算,一身武功被廢不說,下半身更直接失去知覺,癱瘓在床。
慘吧?
還有更慘的。
蕭王癱瘓在床,手中的兵權,很快就被皇上名正言順的拿走了,皇上還對外宣稱蕭王賢明,主動上交。
林初九雖不曾在朝為官,可也沒有沒有腦子的人。
蕭王在衝擊武神前出事,有沒有皇上的手筆,她不知道。但她可以肯定,蕭王上交兵權,肯定是被迫“主動”的。
太子前腳毀了與她打小定下的婚約,後腳就把她賜給一個癱瘓在床的蕭王,她怎麼滿意?
可這是皇上賜婚,是聖旨,她不能有一點不滿。
林初九低下頭,掩飾眼中的憤怒與無力,竭力用平靜的語氣地道:“臣女不敢,臣女領旨謝恩。”
她等了十八年,盼了十八年,才盼來與太子婚約解除,盼來自由的希望,可現在......
她又被迫留下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