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振邦,請你端正你的態度!”
警局裏,警察不滿地敲著桌子,對著周振邦嚴肅的說道。
“你在尋釁滋事,還將人打傷,如果對方不肯寫諒解書的,你至少要拘留一個月,還要賠償對方醫藥費和精神損失費!”
周振邦的態度卻依然不改,梗著脖子說道:“我憑什麼認罪?明明是他先挑釁的。”
警察嗤笑一聲,滿眼的不屑。
該拿到的口供他們都拿到了,醫院那邊說的清清楚楚。
分明是他糾纏自己的前妻不放,後來又忽然發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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