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凡掏出的錄音,自然是真的,的確是當初他和劉總的會議內容。
這是他前世吃過一次教訓之後陽城的習慣,不管什麼事,但凡與合同有關,而且是需要他自己簽的合同,那麼除了合同本身,錄音也是必須要有的,這算是雙重保險。
不然在某些比較怪異的問題上說不清楚。
當然,李凡也不可能自己偷偷錄音,這一次的錄音他是提前詢問了劉總的,征得了劉總的同意,將手機擺在了兩人正中間錄好的。
劉顯貴還是第一次見到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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