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星晚看著她,語氣平靜卻帶著力量:“法官大人,被告蘇晴長期利用未成年人秦念川,編造謊言,進行情感勒索,其行為已嚴重損害了孩子的心理健康。”
“而原告秦少川,作為孩子的生父,有穩定的經濟收入、良好的居住環境,且願意為孩子付出時間和精力,為其提供健康、穩定的成長環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定,結合孩子的意願和心理健康狀況,懇請法院判決秦念川的撫養權歸原告秦少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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