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對了嘛!”
秦微一改之前的冷漠,修長的手托起我的下巴,一絲笑意,讓我不寒而栗。
故意殺人藏屍,我被叛了死刑。
我的雙腿也因為沒有得到及時醫治,而落下嚴重殘疾。
臨刑前,獄警問我臨死前還有什麼未了的心願。
我說想去看看老嚴。
獄警回複我說,老嚴的骨灰被秦微領走了,具體不知道在哪。
我懇求他們讓我見一見秦微。
“等通知吧!”
獄警不懷好意的看了我一眼,轉身和同事調侃。
“還想看骨灰!想屁吃呢!”
“他老爸的屍體,被收屍的用破爛的草席一包,扔在亂葬崗了。”
“聽說身上的肉都被野獸啃完了。骨頭都碎成渣,拚不成嘍。”
“幸好還有那個義子,這孩子沒白疼,把老嚴生前的衣服燒了,說在那邊不能做個赤身裸體的孤魂野鬼。”
老嚴沒入土?
扔亂葬崗,被野獸啃了?
我死刑當天,秦微來了
沒有帶老嚴的骨灰。
把一個請帖摔在我的臉上。
“明天我和明凱結婚,和你的行刑同一天,看來這喜酒你是喝不成了。”秦微陰陽怪氣的說。
“喜酒?”我俯身撿起地上的請帖,明晃晃的刺的我眼疼。
“親愛的,怎麼還在和他囉嗦。”
明凱顯然不耐煩了,敲了敲我們中間的防彈玻璃隔板。
“這老頭子就是明凱?長得怎麼這麼像梁博?不會是他爸吧?你口味什麼時候變了!”我抬眼看了看秦微。
“閉上你的臭嘴!”秦微氣憤的說。
“早知道就該把你爸,挫骨揚灰!”
什麼!
屍骨無存不夠!
還想挫骨揚灰?
這就是我喜歡十年的女人。
為了這個女人,失手打死小混混,被判入獄。
那時,她拉著我的手說:“嚴立,我等你出來,非你不嫁。放心,我會照顧好嚴叔叔的。”
而現在,她挽著明凱的胳膊,挎著她的LV,鑽進豪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