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芊芊晃了晃手腕裏的玉鐲子,得意地笑。
“這個傳家寶,據說現在能賣5000萬!”
“如果你贏了,這個鐲子給你!”
我看著那熟悉的鐲子,心涼了半截。
自我懂事那天起,我就知道這個玉鐲。
因為太過精致,我想多看幾眼。
可媽媽總是不耐煩,“傳家寶,很貴的!”
“你要是摔壞了,賣了你也賠不起!”
玉鐲傳女不傳男,哥哥不稀罕這玩意。
我心想,這玉鐲非我莫屬。
畢竟,我才是爸媽唯一的親生女兒。
可沒想到,他們寧願把玉鐲給一個養女,也不願意給我多看一眼。
好得很!
我要是贏了這玉鐲,肯定拿去賣了。
既然沒人把我當家人,留著這傳家寶有何用?
“好啊!希望姐姐說到做到!”
我努力地平複心緒,故作輕鬆道。
媽媽立馬撲了過來,阻止林芊芊。
“芊芊,這可是傳家寶,不能落到外人手裏。”
林芊芊毫不在意,“放心吧,媽,我不會輸。”
說完,她又同情似的看我一眼。
“再說,就算輸了,玉鐲還是到了妹妹手裏。”
“她也是我們的家人啊。”
媽媽嫌棄地白了我一眼,“你說林滿滿這個蠢貨?”
“她有哪一點像我們家的人?真懷疑是當年抱錯了!”
“要是傳家寶到了她手裏,可就是倒了血黴了!”
這一頓數落,真是太熟悉了。
熟悉到我快產生免疫了。
自從我懂事那天起,我便知道自己有個養姐。
媽媽說自己生了兒子後,以為生不出女兒了。
於是,去醫院抱養了一個漂亮女嬰。
沒想到,才抱回來兩個月,又意外懷上了我。
養姐比我大一歲多,卻比我聰明伶俐。
三歲就會寫詩,學習成績名列前茅。
而我,相貌平平,方方麵麵都是中庸資質。
用家裏人的話來說,就是“廢物”。
所以,在他們眼裏,我注定比他們低人一等。
隻配住保姆房,和下人一起吃剩飯剩菜。
也不配和姐姐讀貴族學校,隻能讀民辦學校。
至於零花錢,更是雲泥之別。
姐姐每個月的花銷不下百萬。
而我,一年都不敢花一千。
因為,我需要一邊學習,一邊掙零花錢。
他們一分一毛,都不想浪費在我這個“廢物”身上。
因為和他們過於生疏,沒人知道我成績優秀。
想到這些,我諷刺地笑了。
“放心,贏了傳家寶我也不會留。”
“你們喜歡,就從我手裏再買回去算了。”
我的話讓全家震驚。
他們紛紛指責我,眼裏隻有錢。
我懶得解釋,把打賭協議打印出來,扔在他們麵前。
讓他們確定打賭的數額,之後簽字。
滿座賓客一陣嘩然。
有人說我太絕情,親人之間也要明算賬。
也有同情我的,說全家人羞辱我在先,我反擊在後。
更多的人罵我自不量力,身為廢物還博人眼球。
林芊芊在簽協議的時候,讓我多加一條。
“林滿滿,你要是輸了,請滾出林家!”
這句話,她是低聲對我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