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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10.

我向律師谘詢了離婚的問題。

陸明楷用夫妻共同積蓄購買的房車,我是有權追回分割的。

我通過自己之前偷偷登錄陸明楷手機裏的銀行卡號,查到他還有一筆100萬元的存款。

我們的共同財產除了陸明楷婚前購買的房子,還有我婚前購買的一輛車。

我會爭取自己的權益,不會便宜這對渣男賤女。

回到家,陸明楷正穿著家居衣服,悠閑地品著葡萄酒。

他看著我,緩緩開口:“王佳楠,我們離婚吧。”

我坐下,沉默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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