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襄,你不去找霍總嗎?不用特意陪著我,我知道你在擔心什麼,我自己能應付的。”寧小恩笑著表示道。
“姐,陳誌明那種有暴力傾向的人,是絕不會善罷甘休的,尤其是你們兩個現在還沒離婚,不給錢他恐怕不會簽字離婚。”
找個好點的律師起訴也不是不行,但那耽誤太長時間了。
隻要男的反悔,不斷糾纏,說不定還離不了。
就算答應離了,還有三十天的冷靜期,這期間隨時都有可能發生變故。
寧小恩卻冷靜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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