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鬧劇,最終還是以警察的到來,才畫上了句號。
我不是什麼好說話的人,更不是什麼被欺負了,還輕易原諒的人。
我要求他們歸還我在宋佳身上花的錢。
宋父宋母不願意配合,甚至還揚言這件事跟他們沒有關係。
冤有頭,債有主。
我要找,也應該找宋佳。
直到秦寒之帶著他的律師到警察局後。
他們才意識到,我是真的不想放過他們。
為了從警察局出去,宋母大出血,將身上的十萬轉給了我。
並在警察和律師的見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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