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後,法院開庭。
李博文、李博武因非法侵占罪、詐騙罪、蓄意謀害罪,數罪並罰,分別被判處十年和八年有期徒刑。
兩個兒媳婦作為從犯,也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我坐在旁聽席上,看著他們穿著囚服被帶走。
李博文回頭看了我一眼,眼中滿是怨毒。
“媽,您贏了。”
我沒有回應。
贏了?
這場母子對決,沒有贏家。
庭審結束後,我走出法院。
外麵聚集著一群記者。
“沈女士,您對判決結果有什麼看法?”
“您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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