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轉身就走,全然不顧獨自站在顧府庭院裏的我。
丫鬟仆婦們朝我投來打量的目光,我羞憤的攥緊拳頭。
我看著顧苑儀漸行漸遠的背影,恍惚間,似是感覺有些瞧不清她了。
我與她家府院相鄰,自小相識。
幼時,我不小心將竹球踢到了隔壁的院牆裏。
顧苑儀跑到我府上,笑著將竹球還給我。
那時,她還是個笑起來,有兩顆小虎牙的小胖丫頭。
從此,一牆之隔的另一麵,是我的青梅,摯友和愛人。
十四年來,在我的生命裏最親近的人除了母親,便是顧苑儀。
時光荏苒,記憶裏那個小胖丫頭,身量逐漸纖細修長,唇紅齒白,笑如春風。
長成了如今的絕美模樣。
她會在花燈節上,送給我最心愛的兔子花燈。
會在我生病時,偷偷爬過院牆來看我,帶上一朵院中開的最盛的薔薇花,輕輕放在我的床頭。
她會為了讓我吃上最愛吃的糕點,清晨早起,一日日的學,哪怕在廚房裏沾染上滿頭的贓汙,也絲毫不在意。
直到半年前,我與她定了婚,一切都看起來如此順理成章。
可我知道,如今的她變了。
顧苑儀說的對,隻要父親找人打點一二,便可將我的畫像撤下。
父親在陛下跟前亦有兩分顏麵,直說也並無不可。
可不知為何,我突然覺得有些惶恐。
惶恐到渾身發顫,手腳發軟。
回府路過父親的書房時,我本能的頓住了腳步,片刻後,我又抬步,徑直回了自己的院子。
什麼都沒與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