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當庭宣布了判決。
我和蘇晴的離婚訴訟,即刻生效。
夫妻共同財產,在扣除被蘇晴轉移的部分後,我獲得百分之七十。
女兒彤彤的撫養權,歸我所有。
蘇晴被剝奪探視權,直至她能證明自己精神狀態恢複正常,且不再參與任何非法宗教活動。
法庭將所有證據移交給了公安機關。
宣判聲落下的那一刻,幾名身穿製服的警察走進了法庭。
他們徑直走向旁聽席,在明遠法師麵前停下。
“李偉,你涉嫌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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