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莊嚴肅穆。
法官宣讀了判決結果:
“被告林小雅,犯身份盜用罪、信用卡詐騙罪、偽造證件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15年,罰金1000萬。”
“被告王誌強,犯共同犯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罰金00萬。”
“民事賠償方麵,兩被告需共同承擔5.8億經濟損失。”
聽到判決,林小雅當場暈倒,王誌強也癱在被告席上。
但這隻是開始。
法庭外,我告訴小雨:“法律判決結束了,但我們的賬還沒算完。”
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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