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晴川終審宣判那天,法警帶她走出法庭時,我看到她眼底布滿紅血絲,身體佝僂,早沒了以前意氣風發的樣子。
法官宣判的聲音還在耳邊回響:“被告人沈晴川,犯職務侵占罪、誹謗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十五年。
畢庭後,王律師找到我:“沈晴川的律師剛傳來消息,說她提交了減刑申請,附帶一份書麵聲明,希望你能出具諒解書。”
我直接拒絕了。
王律師繼續說:“她在那份聲明裏說,願意將名下她所有產轉贈安安,包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