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到辦公室,第一件事就是叫來了法務總監。
“立刻,起草一份《員工網絡行為與公司聲譽管理條例》。”
我的語氣不容置疑。
法務總監拿出筆記本,神情嚴肅。
“核心條款隻有一條。”我盯著他,“任何員工,無論在職或離職,在任何公開網絡平台,以任何形式,發布關於公司未經證實的不實信息、泄露內部資料、或發表引導負麵輿論的言論,對公司造成聲譽或經濟損失者——”
我加重了語氣。
“一律無償解雇,並追償其個人年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