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師團隊的效率,快得像一道閃電。
在我報警的兩個小時後,一份加蓋了公安機關公章的《立案告知書》,
通過王律師的律所官方微博,公之於眾。
立案的罪名,是尋釁滋事罪,
這是一個可以動用刑事手段的罪名。
警方公告明確指出,犯罪嫌疑人蘇某,
多次在網絡上捏造事實,惡意散布謠言,
並煽動、組織網民圍堵、衝擊國家重點科研單位,
已經嚴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和科研秩序,
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依法予以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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