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後,我辦完了所有的手續,離開了這座城市。
我用賣房的錢,在一個沒有人認識我的海濱小城,買了一間帶院子的房子。
我換了手機號,斷絕了和過去所有的聯係。
關於事情的後續,都是從新聞上看到的。
阮清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她那個惡魔前男友“夜鶯”,在一次抓捕行動中,引爆了身上的炸彈,屍骨無存。
龐德海因為情節嚴重,被判了三年。
那些在群裏跟風造謠,對我進行人身攻擊的鄰居,也被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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